2020年4月9日,合浦县纪委监委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一篇名为《公权力沦为谋私工具--合浦县国营山口林场原班子领导被“一锅端”》文章,引发了当地党员干部的积极热议。这是合浦县集中开展“铁帚”专项行动以来,该县纪委监委严肃查处的一起班子领导集体被“围猎”,官 商勾结谋取私利的典型案件。
案件的查处源于一纸不“合理”的抵押借款合同。
2019年底,合浦县纪委监委组成案件查办专班,对北海奇珠集团法定代表人郑琦犯罪案背后的违纪违法问题进行深挖细查,在查阅相关资料过程中,一份合浦县国营山口林场与不法商人郑琦签订的抵押借款合同引起了调查组的关注。该合同上的总则是这样订立的——“为了解决生产经营资金需要,乙方向甲方借款壹佰伍拾万元,乙方愿意以其所拥有的产权、林权等作为抵押物,为乙方向甲方借款所形成的债务关系提供抵押担保。”
“合同上的抵押物价值明显超过借款壹佰伍拾万元,山口林场怎么会签订这么不合理的合同呢?这其中可能存在利益输送问题。”调查组很快发现了合同的蹊跷之处,并带着这个疑问深入调查。
调查组兵分三路,一组人员到相关职能部门调取国营山口林场资产情况,二组人员前往国营山口林场实地查看抵押物情况,三组人员前往县政府调阅关于国有资产处置相关文件要求。通过查阅相关资料和现场勘验,调查组查清了该合同上的抵押物实际价值远远超过借款金额的事实,并且存在不经报批、违规抵押国有资产的违规行为。就此,该林场原班子成员的集体违纪违法行为也被一层层剥开。
2014年至2016年期间,时任山口林场党委书记、场长傅智华,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副场长李绍辉等5人受郑琦之托,利用郑琦提供的38万元“工作经费”,组织各工区支部负责人及退休协会代表开会同意转企改制,并煽动林场职工及家属先后2次共400余人到县政府围堵上访要求改制,严重扰乱政府机关正常工作秩序,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据了解,傅智华、李绍辉等5人及参加上访人员均获得数量不等的“好处费”或“辛苦费”。
为偿还林场向银行贷款的到期债务,2016年9月,傅智华、李绍辉再次与郑琦暗中勾结,召开林场班子领导会议,同意将林木产权他项权、山界林权、房产所有权等价值约10亿多元的国有资产作抵押低价借款。之后,在未经上级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审核审批的情况下,擅自将上述巨额国有资产向郑琦抵押借款150万元,险些导致国有资产严重流失。
傅智华等5人之所以积极为郑琦站台,为的是背后暗藏的利益。2014年至2018年期间,傅智华等5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多次违规收受郑琦的礼品礼金及接受宴请。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利用职务之便,在推动林场转企改制方面为郑琦提供帮助,收受“好处费”,其中傅智华分4次共收受11万元,李绍辉分2次共收受12万元。
2020年1月,时任山口林场党委书记、场长傅智华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副场长李绍辉受到开除党籍处分、降低退休待遇;党委委员、副场长周君元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党委委员、办公室主任何本成和党委委员陈海受到撤销党内职务、降低岗位等级处分。此外,该林场所属11名股室及工区党支部负责人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傅智华等5人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目无法纪,甘愿被“围猎”,与私营企业老板亲而不清,内外勾结侵犯国家财产,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受到了应有的惩处。对此,傅智华等向组织深刻检讨了自己的错误,如实交代问题,主动退缴违纪所得。
“希望组织以我为鉴,警示教育党员干部引以为戒……在道德、法律面前,任何违法犯罪的行为都是无处遁形的。道义是天际的星光,法律是指路的明灯……我很后悔、愧疚,做了对不起良知、违纪违法的事情。”李绍辉发自内心的忏悔,再次向党员干部敲响了警钟。(合浦县纪委监委)